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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9151406

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)勞動部10日發布勞動基準法第36條令釋(7休1令釋),並從10月1日生效。勞動部說,也就是說從10月起,除了符合3大情況之外,勞工不得連續上班超過6日。 日前勞動部廢除民國75年函釋後,勞工回歸勞動基準法第36條,為了讓法令更加完善,勞動部9月1日發布勞動基準法第36條令釋(草案),10日正式發布,預計明天(14日)刊登公報。 勞動部說,令釋從10月1日起實施,只有符合以下3種狀況的勞工,並經過勞工同意才可連續上班超過6天,但最多不得超過12天。 一、年節、紀念日、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,屠宰業或承載旅客之運輸業,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,致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。 二、因勞工從事工作之地點具特殊性(如海上、高山或偏遠地區等),其交通相當耗時,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。 三、因勞工於國外、船艦、航空器、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,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。1050913

勞動部發布7休1令釋 10/1生效

台北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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